1. 本人或户主书面申请, 公民不非转农,本人或户主书面申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县公安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
2.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户口本),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 申请人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共同居住生活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4. 亲属关系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